题目所说的,实际上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,但是为什么我要一而再,再而三地提起呢?
问题就在于有不少股市投资者,在炒股的过程中,炒着炒着,很奇怪的似乎就把这事给“忘了”!
那什么最典型的就是拿股票的红利与银行的利息相比较,以红利高于利息来说事,冠之以“此股票有价值”或者“此股票有潜力”!
这明明是两回事哈!谁都知道,银行存款的利息给付,本金是不变的,而股票的红利则是要除权的。
以银行存1万元和手持股票市值1万元来分析:
假定银行存款到期,扣税后实得利息是2%,到手应该是10000+200=10200(元)。这个很直观明了。
股票收益说起来就有点拗口了,假定手持股票1千股、每股10元,市值同样为1万元,分配方案是每10股送3元,看起来似乎要比银行利息高,因为算起来红利要达到3%了,但是实际上两者却满不是一回事,道理就在股票分红是要除权的!
也就是到了除权日那天,该股票的市值实际上就不再是每股10元,而是经过了除权的每股9.7元,也就是市值只有9700元了!(我曾经把这个现象比作是:“蜻蜓吃尾巴---自己吃自己”!)
很多人往往泛泛地以为,要拿到手这个3%,只要填满权即每股涨回10元便可,却忽略了涨回到10元还是没拿足这个3%,真正要拿到这个3%,实际上每股要涨0·33元才行!因为直到现在,股票持有人要想拿到该股票的红利,还要被扣除10%的红利税!也就是说分配方案虽然是每10股送3元,但你拿到的不是300元而是270元,而除权却不管这个,它是按股票持有人拿到了300元计算的!
以前送红股也是如此这般被算计的,而送红股实际是拆细,再行收税实在没道理,所以现在改掉了,那个红利税也由原来的20%改成了现行的10%。
可能有人会说,你算那么细干嘛?这不禁让我想起来一个很好玩的事:很多人在菜市场里买菜,往往为了相差几毛的葱钱,讨价还价的不亦乐乎,而在股市里损失个几百几千甚至上万却毫不在乎!
是不是应该有所警醒呢···